来源:小财米儿
小财米儿注意到,2023年8月17日晚,证监会网站披露,核准沪市主板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市主板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两家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
【资料图】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鼎龙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均为化工产品中间体,产品种类丰富,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染发剂原料、植保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等,主要用于生产染发剂、植保产品、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等,在化妆品、植保、汽车、航空航天、军工等行业应用广泛。
鼎龙科技作为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种类较多,按主要用途分类,可以将公司产品分为染发剂原料、植保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2019~2022年,鼎龙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3043.27万元、64359.94万元、70117.29万元和8307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34.13万元、8321.19万元、9500.70万元和15066.08万元。从上述数据来看,鼎龙科技2020年归母净利润有所下降。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德冠新材主要为客户提供功能性BOPP 薄膜、BOPE薄膜、功能母料。功能薄膜是商品包装的重要基础材料,赋予商品包装防水防潮、抗撕裂、耐腐蚀、防污染、防伪、标识等性能,延长商品包装寿命,增强商品外观美感,提高商品档次。德冠新材的产品最终应用广泛,主要包括白酒、乳制品、化妆品等产品包装盒,书籍、杂志等印刷品封面装饰保护,日化用品、食品、饮料、药瓶等商品标签和防伪标识,电子产品标签及外包装,以及电子制程耗材、家居装饰材料等领域。
前次招股书奈何“太潦草”
据小财米儿了解,德冠新材曾于2020年6月申报科创板上市,并于2021年11月撤回申请。对比两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可以发现,其中披露的多处数据存在差异,如 2020 年综合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2019 年及 2020 年贸易商收入及占比等。
比如,德冠新材未专门区分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进行管理,类似客户采购其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或进行简单分切加工后再销售则界定为贸易型客户。对比招股书可以发现,德冠新材前次申报存在将部分进行简单分切加工后再销售的客户划分为生产商的情形,导致 2018—2020 年贸易型客户销售收入均有所增加。
此外,还可以发现德冠新材前次申报时误将2018、2019年销售清单中少量音译为中文名称的境外客户归类为境内客户;而本次申报,德冠新材将这些客户重新分类为境外销售客户。上述重分类导致两次申报 2018 年、2019 年内外销收入分类存在差异。
还有,在前次申报时,德冠新材的采购明细表记录报告期内存货采购明细内容,包括采购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采购时间和供应商名称等信息,但是与存货采购相关的进口关税、运费、供应商返利和汇率变动等非实物形态内容发生的金额未纳入采购明细表进行统计,而是直接进入财务系统核算,并作为存货采购金额一起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同时,原采购明细表还存在一些遗漏或重复采购信息。
再有,对采购明细表进行全面梳理可以发现,德冠新材前次申报2020 年采购明细表存在少量原材料分类错误、添加剂重复计算,涉及聚丙烯数量 2.78 吨、金额 2.54 万元,添加剂数量 50.78 吨、金额 68.79 万元。
再比如,前次申报时,德冠新材未将 2019 年返利、汇率变动等纳入采购明细表统计,本次申报为保持采购明细表与财务核算确认的存货采购金额一致,将前述返利、汇率调整纳入采购明细表,进而造成两次申报披露的 2019 年部分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差异;此外,前次申报在统计前五大供应商时遗漏与 HANWHA TOTAL PETROCHEMICAL COLTD 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HANWHA CHEMICAL MALAYSIA SDN BHD,造成该供应商两次申报披露的采购金额差异。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感觉德冠新材上次申报好像并没有“太上心”,以至于漏洞频出,令人汗颜。吸取教训固然重要,但当初的“潦草”是否有缴学费之嫌呢?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缘何偏低
小财米儿发现,报告期各期末,德冠新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133.34万元、13,623.53万元和13,035.24万元,存货在手订单支持率分别 0.53、0.67和0.36。而据小财米儿了解,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3.69%、2.18%和3.61%,德冠新材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50%、0.52%和0.73%,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细分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德冠新材一年以内库龄存货余额分别为11,031.16万元、12,396.22万元和11,518.90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90.46%、90.51%和87.72%。报告期各期末,德冠新材库龄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金额分别为1,092.01万元、1,196.98万元和 1,328.37万元,“相关库龄较长的低值易耗品未计提跌价准备是因为其主要为与生产设备配套的备件、专用件以及五金配件,单位价值较低且可以长期保存,一般会集中采购以供较长时间的生产需要。”德冠新材解释说。
具体来看:首先,2021年末、2022年末,德冠新材库龄较长的原材料主要为进口聚乙烯,日常用量不大,2020年以来由于境外海运航线经常不畅、海运周期时长不稳等因素,出于采购便利、采购成本考虑,德冠新材会一次性采购6—12 个月的耗用量,其间由于配方调整优化因素使得实际耗用时间较计划时间有所延长。
其次,德冠新材原材料主要系为进一步生产和销售而持有的材料,参考可变现净值判断是否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年末德冠新材对原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孰低原则进行跌价测试,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
据小财米儿了解,德冠新材主要是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60.98万元、71.84万元和 96.18万元,全部针对库存商品计提;对应整体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50%、0.52%和0.73%,对应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3.91%、2.86%和 3.81%。
固然,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时间和金额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存货价值下降比较严重,企业需要及时进行计提,从而保障自身的财务安全;如果存货价值下降比较轻微,企业也应该进行适当的计提,以防存货跌价进一步扩大。同时,企业应该保持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对存货价值进行过高或者过低的估计。从这个意义上讲,德冠新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仍有可商榷之处。
多国反倾销调查频发难 影响出口不可小觑
如果说自身存在的问题尚好处理,那么外部的不利因素则称得上是“烫手山芋”。据小财米儿了解,最近几年,德冠新材的外部环境并不“消停”:
2022年7月1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决议,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丙烯薄膜塑料制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德冠新材、德冠包装和德冠香港出口越南的相关商品仍维持适用17.35%的反倾销税。
2022年3月9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德冠新材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32.8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19年8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747号令,将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拉伸聚丙烯薄膜(OPP)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德冠新材外销至韩国的产品适用税率为2.15%。
2020年12月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裁定德冠新材子公司德冠包装的倾销幅度为5.76%。
据小财米儿了解,2022年,德冠新材销往越南的产品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30%,销往泰国且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05%,销往印尼的产品销售金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51%,销往韩国的反倾销调查产品销售金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38%。业内人士提醒,虽然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销售金额占德冠新材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但多项反倾销措施的持续加力对德冠新材的产品出口整体影响仍不容小觑。
另据业内人士分析,BOPP 薄膜生产所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聚丙烯,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剧烈,聚丙烯本身作为大宗商品有供需的动态变化,导致聚丙烯价格呈现出较大的波动。
而剖析德冠新材的情况可知,其原材料聚丙烯和添加剂的耗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原材料聚丙烯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51.61%、51.85%和50.36%,添加剂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26.59%、30.15%和 30.51%。以 2022年度的数据为基础,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当聚丙烯价格变动1%时,导致其利润总额反向变动 2.64%;当添加剂价格变动1%时,导致其利润总额反向变动1.60%。尽管其变化幅度小于原油价格的变化幅度,且从理论上讲德冠新材可以通过产品价格的变化将其成本影响部分传导到下游产业,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依然对其成本控制和库存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德冠新材在这方面的挑战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关键词: